一、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20%
(一) 计算范围:当日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所有非ST、非*ST、非S的A股、B股。
(二) 异常波动标准:
B累计|≥20%,B累计=Bt或 Bt+ Bt-1或 Bt + Bt-1 + Bt-2
注:
B累计为三个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
Bt 为T日股票涨跌幅偏离值,等于T日股票涨跌幅减对应指数T日涨跌幅;
涨跌幅=(当日收盘价-前收盘价)/前收盘价100%;
对应指数:A股对应上证A股指数、B股对应上证B股指数。
(三) 如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则不计算该日涨跌幅偏离异常波动。
(四)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累计涨跌幅偏离值自次一交易日起重新起算:
1、 交易日全天停牌;
2、 交易日放开涨跌幅限制;
3、 同一上市公司的A股或者B股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二、ST股票、*ST股票和S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15%
(一) 计算范围:当日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所有ST、*ST和S的A股、B股。
(二) 异常波动标准:|B累计|≥15%,算法同第一种情形的第(二)条。
(三) 如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则不计算该日涨跌幅偏离异常波动。
(四) 累计涨跌幅偏离值重新起算情形:同第一种情形的第(四)条。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
(一) 计算范围:当日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所有A股、B股。
(二) 换手率计算公式:
Ht =当日成交股数/当日总流通股数100%
注:
当日成交股数仅包含上交所集中竞价系统的成交数量,不含大宗交易。
当日总流通股数对于A股指其A股流通股本,对于B股指其B股流通股本。
(三) 以下任一情形,都构成T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T日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T-1日至T-5日)的日均换手率比值大于等于30,且T日换手率大于等于20%
2、T日、T-1日的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T-2日至T-6日)的日均换手率比值大于等于30,且T日、T-1日的换手率之和大于等于20%
3、T日、T-1日、T-2日的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T-3日至T-7日)的日均换手率比值大于等于30,且T日、T-1日、T-2日的换手率之和大于等于20%
注:股票在计算期间未发生过全天停牌和异常波动。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格-当日最低价格)/当日最低价格100%。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份额)/流通股数(份额)100%。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比值为30倍时,累计换手率为20%时会停牌)
换手率:VOL/CAPITAL*100
日均换手比;换手率/REF(MA(换手率,5),1);//可以用来找龙头和潜在的妖股,以及判断异动和关注涵什么时候出。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
三天内累计换手率;SUM(换手率,3);
n:=barslast(日均换手比>=30);
三天内累计换手率>=20 and n<=2;